人妻偷吃沒擦嘴 害小王賠30萬
2016/09/27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周男和已婚的郭女搞外遇,多次在賓館幽會激情床戰,郭女丈夫無意間發現,妻子手機通訊軟體內,有與暱稱「臭賊」的周男有曖昧對話記錄,妻子更頻頻「回味激情」,氣得對周男提告通姦並訴請賠償,周男因情婦偷吃沒擦嘴,被台北地院判刑5月後,昨再被桃園地院民庭判賠30萬元。
通姦罪被判5月
判決指出,35歲周男從事網路代購,他102年因代購業務,結識住北市的33歲郭姓人妻,102年6月間起至去年3月,多次共赴新北市的摩鐵開房間。
郭女丈夫去年3月間,發現妻子手機通訊軟體與「臭賊」有曖昧對話,追問下妻子坦承紅杏出牆,得知臭賊為周男,氣得對妻子與周男提通姦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郭女的丈夫對妻撤告,仍堅持提告周男,檢方查出周男與郭女7次共赴同一家汽車旅館偷情;台北地院審理時,郭男認罪獲判5月,得易科罰金並已執行。郭女丈夫另向桃園地院民庭,對周男求償80萬元,周男坦承偷吃,指自己還有父母得撫養,認為對方請求過高,法官審酌他月入不到4萬元,昨判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