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勒索台商 1人2角被拆穿
2016/09/01 06:00
〔記者張瑞楨、顏宏駿/綜合報導〕彰化縣鹿港警分局秀安派出所警員楊景山,前年9月受理林姓老闆報案,卻一人分飾兩角,謊稱擔任和美警分局顧問的林姓台商,花10萬元僱黑道大哥縱火,希望林姓老闆能花錢消災,不料林姓老闆卻未受騙;楊員情急之下,假冒林姓老闆之名,寫信給和美警分局長舉發林姓顧問買凶,被警分局發現「搞鬼」。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他惡性不輕,雖僅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但要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200小時服務。
判決書指出,楊景山於前年9月16日受理印尼台商林姓老闆報案,指家中發現3條蛇,他懷疑是擔任和美警分局顧問的林姓台商所為,楊員受理後,竟向林姓老闆宣稱︰「這種事要找黑道處理。」
前年12月間,楊員謊稱已有黑道大哥收10萬元,要用汽油彈攻擊林姓老闆的工廠,林姓老闆若拿出10萬元就會罷手。不料,林姓老闆不相信並懸賞168萬元,要黑道大哥當污點證人。
楊員情急之下,於去年1月27日,假冒林姓老闆之名,寫信到和美警分局的分局長信箱,檢舉林姓顧問企圖買凶縱火,希望和美警分局能偵辦林姓顧問,他再藉機騙錢。
去年1月31日,楊員自備兩瓶裝滿汽油的瓶子,貼上「燒死你」字條,帶人拜訪林姓老闆的父母親也未得逞;到了5月中旬,鹿港警分局發現是楊員搞鬼,全案才真相大白。
案發後,楊景山被調至田中分局警備隊,並在檢方起訴後停職迄今,未來司法定讞若無罪,即可復職;若是以貪污罪判刑,無論有無緩刑,一律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