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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順執照多不怕撤 翁良材:應詐欺罪起訴

泉順今天遭到撤照,但業界認為,撤照對事業龐大的泉順而言,根本不痛不癢。(圖擷取自農委會)

泉順今天遭到撤照,但業界認為,撤照對事業龐大的泉順而言,根本不痛不癢。(圖擷取自農委會)

2013/12/11 17: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業委員會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泉順多次違規,與以撤照處分,但泉順負責人李東朝事業龐大,旗下另有山水米實業公司等8張執照,可從是相同的食用米買賣、加工等業務,艮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翁良材質疑:「撤照恐怕淪為作秀,沒用,應直接依刑事詐欺罪法辦。」全案目前已經起訴,由相關單位展開刑事調查。

泉順有4件產品被發現混充低價外國米當國產米銷售,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農委會依法廢止泉順的第0500274糧商登記證號,要求泉順中止業務,將公司所產製的食米製品下架回收。

但根據糧食管理法,泉順最快1年後,就可重新申請糧商執照,並且泉順相關企業另有8張執照,例如山水米實業的第0500275糧商登記證號,除了負責人姓名相同外,連業務、經營種類也全部一樣。

翁良材認為,泉順一騙再騙,混充劣米銷售一次可賺上千萬元,只罰幾十萬根本沒用,撤照如同作秀,根本沒用,若要維護國產米形象,因對根本涉嫌詐欺的泉順,直接以詐欺罪法辦,才有實際遏阻效果。

即使遭到撤照,泉順仍可用山水米的糧商登記證號繼續販賣混充米,網友質疑,苗栗地檢署偵辦泉順案,偵查已終結,卻只起訴該公司的副總經理、副廠長及課長,公司執行長和負責人逃過一劫,太沒道理。

泉順相關企業中,山水米實業公司可進行與泉順完全相同的業務。(圖擷取自農委會)

泉順相關企業中,山水米實業公司可進行與泉順完全相同的業務。(圖擷取自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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