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玩溜滑梯摔成長短腳 幼稚園賠17萬
2013/04/24 10: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名就讀國小一年級的柯姓女童,99年參加高雄市某幼稚園辦理的課後安親班,放學時在幼稚園內玩溜滑梯摔倒,但休養後竟發現女童變成長短腳,女童父親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柯家勝訴,幼稚園須賠17萬多元醫藥費與慰撫金。
蘋果日報報導,柯姓女童99年時參加高雄市某幼稚園辦理的課後安親班,放學時攀爬溜滑梯欄杆時摔下,事後打石膏並在家休養了1個月,復原後卻發現女童變成長短腳,左右腳相差0.5公分。
柯姓女童父親認為,一個月要繳2萬多元學費,孩子安全竟是這等保障,事後園方委由保險公司出面,態度強硬只願賠4萬元,柯姓女童父親憤而提告。
該幼稚園方面辯稱,園內遊戲設施並無安全疑慮,是女童不聽制止,趁師長不注意時跑到遊戲區,以不正常方式使用設施才會受傷。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園方未善盡照護女童義務,但也認為女童已經7歲,應有判別能力,未依正常方法使用遊樂器材,也應自負三成過失,判園方賠償女童17萬元醫藥費與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