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po文辱客家人 芎林村長代提告
台北市大理高中三年級女學生「可可」,日前在臉書po文辱罵客家人「廢物」、「窮酸」,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長田興業(右二)等20多人,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涉嫌公然侮辱。(記者王錦義攝)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台北市大理高中三年級女學生「可可」,日前在臉書po文辱罵客家人「廢物」、「窮酸」,引發群情激憤。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長田興業、客家文史工作者黃有福及當事人謝麗玲等20多人,今天上午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涉嫌公然侮辱。
田興業說,這名學生罵的不只有村民謝麗玲,也是罵到全國400多萬名客家人,學生既然有勇氣在公開的網路貼文辱罵客家人,應該就要有勇氣出面道歉,而不是躲在學校教官、家長的背後,已經高三了,要懂得為自己行為、言論負責,所以他們堅持提告是希望具有教育意義,要對自己行為負責。
黃有福說,都已是族群融合的時代,在我們的下一代竟然還出現這種仇視特定族群的言論,這名女學生辱罵的不是單一個人,而是一個族群,這就像在美國罵黑人是一樣嚴重的道理;他說,生活中處處都是法律,提告只是想要以此警惕類似可可這樣的年輕人。
到場聲援的客家鄉親許莉媛說,這名女學生對客家人發出這樣輕蔑的歧視,其實跟對遊民潑糞的那兩名年輕人一樣,都是一種優越的上層階級思考,這其實是家庭、學校教育出現問題,是不是家長平常就是這樣歧視他人?所以小孩子自然的學習到,現在家長只知道要求小孩成績好,其他的人品、道德好像都不用要求了。
現場20多人在地檢署門口高呼「客家人不是廢物、不是垃圾」等口號後,由田興業代表遞狀提告,控告女學生涉嫌公然侮辱,檢方依法收案偵辦。
律師洪大明說,刑法公然侮辱罪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侮辱,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的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並無不同,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不過最後還是要看檢察官、法官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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