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逼車、蛇行 林口警查獲毒駕新制首例沒入車輛
毒駕新制上路,林口警分局查獲首例,當場毒篩呈現陽性,警方當場沒入車輛,依法送辦。(記者吳仁捷翻攝)
政府遏止毒駕,修法針對毒駕加重處罰,毒駕新制10月底上路,除提高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外,更增訂毒駕車輛沒入規定;新北市警林口分局在新法上路後,於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與信義路口,查獲新制上路後首宗毒駕案,查獲違規的邱姓男子毒駕,除當場依法舉發外,涉案車輛沒入,展現強力取締毒駕、守護市民交通安全的決心。
林口分局文化派出所員警7日巡邏途經文化一路一段,發現1輛轎車沿線緊貼前車逼車、跨越雙白線及連續變換車道,上前攔查,邱姓駕駛神情恍惚,面對員警詢問,脫口說出最近吸食安非他命。
警方當場對邱男實施毒品唾液篩檢,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逮捕,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製單舉發,沒入涉案汽車,並依涉嫌公共危險及毒品條例,相關規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林口警分局說,這次修法大幅提高毒駕處罰,機車毒駕處12萬元、汽車毒駕處15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面對10年內再次毒駕者,依規定加重處罰,累計罰鍰無上限,拒絕毒駕檢測者首次即處27萬元罰鍰。新制更增訂毒駕及拒絕毒駕檢測車輛沒入規定,不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均沒入。
林口分局長李智源表示,政府主動防制酒、毒駕,林口警方每月規劃4到6場路檢勤務,結合交通事故及酒、毒駕案件熱點分析,在易肇事路段、易涉毒及酒後駕車場所周邊加強巡邏與攔查,運用毒品唾液快篩提升執法效能,今年共查獲145件酒駕、320件毒駕,將持續滾動調整勤務部署,強化酒、毒駕防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