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2飯店垃圾丟清潔隊觸法 魚池鄉長劉啟帆判1年8月
魚池鄉長劉啟帆觸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被南投地院判刑1年8月。(資料照)
魚池鄉長劉啟帆去年遭檢舉2023年11月到2024年8月間,其家族經營的飯店產生之垃圾,每週載至清潔隊垃圾場丟棄1次,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雖劉啟帆辯稱不知飯店垃圾載至清潔隊、也未指示清潔隊員可以收,因數名清潔隊員作證,因此以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刑1年8月。
去年2月有民眾檢舉魚池鄉長劉啟帆,明知公所清潔隊不能收運事業廢棄物,其家族經營的2家飯店,由水沙連飯店跨區到龍江飯店收垃圾,再載到魚池鄉清潔隊垃圾場丟棄。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劉啟帆的父親經營水沙連飯店,妻子則是龍江飯店負責人,2023年11月到2024年8月間,由水沙連飯店指示員工,或由劉的父親、舅舅等人親自押車,每週一次先到龍江飯店收垃圾,再將2飯店的垃圾載至魚池鄉清潔隊垃圾場丟棄。
清潔隊隊員作證,劉啟帆的父親曾跟著車子載垃圾到清潔隊,當場告知事業廢棄物不能送到清潔隊,但劉的父親打電話給鄉長兒子,鄉長電話中指示讓其傾倒;另外也有隊員遇過劉啟帆的舅舅載飯店垃圾來清潔隊倒,當時都有告知下次不要再來倒。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龍江飯店因為垃圾載到清潔隊倒,省下委外處理費約7萬7400元,劉啟帆辯稱不知飯店運垃圾到清潔隊、也未指示清潔隊可收該垃圾的說法不足採信。以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刑1年8月,另龍江飯店犯罪所得7萬7400元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