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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跑撞倒再痛毆!嘉義街友錢被偷打死人 2男1女分判6年8月到9年

    嘉義火車站前陳姓街友懷疑張姓街友竊取金錢,夥同另3名男女街友動手猛毆、踢張男頭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刑6年8月到9年不等。(資料照)

    嘉義火車站前陳姓街友懷疑張姓街友竊取金錢,夥同另3名男女街友動手猛毆、踢張男頭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刑6年8月到9年不等。(資料照)

    今年2月19日大年初三,嘉義火車站前陳姓街友懷疑張姓街友竊取金錢、物品,大喊「抓小偷」夥同另3名男女街友動手猛毆、踢張男頭部致死,嘉義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陳男、邱男、林女,依傷害罪嫌起訴吳男;全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天宣判,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邱男9年、陳男8年、林女6年8月,吳男於6月4日死亡不受理。

    嘉院審理,58歲陳男懷疑死者張男偷錢及物品,2月19日清晨5點許,到嘉義車站前地下道與張男理論,還呼喊「抓小偷」、與張男口角爭執,39歲邱男、吳男、47歲林女聽聞前往現場,與陳男共4人分別以腳踢踹、徒手毆打張男的頭、胸,張男不支向後倒地,頭部撞擊地板,陳男再上前踢、毆張男胸部,邱男接著打張男的頭部還勒他脖子,吳男、林女補腳狠踹張男背部、肩部、大腿讓其跪下,4人再輪番踢踹、毆打張男,見張男倒地不起4人離開。

    案發當日上午8點半,陳男再度找張男算帳,2人發生爭執,邱男、林女先後趕到,陳、邱、林二度動手教訓張男,邱男還用助跑方式、將張男推倒在地導致其頭部又撞到地板,3人反覆痛毆直到張男倒地,張男因此嚴重顱腦損傷,上午10點許被發現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陳男、邱男、林女為共犯,犯傷害致人於死罪,不過林女在衝突開始時拿走邱男手中鐵器並安撫情緒,嘗試避免衝突加劇,發現張男倒地不起後,立即打110報警、119救護車,經警詢問後坦承犯行,供出他人犯案情節,讓案件真相明朗,犯罪情狀足堪憫恕,酌量減刑。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3人均坦承犯行,因都是街友、雖有竊盜前科但沒有暴力犯罪前科、犯後態度、回歸社會適應可能性等因素,認為邱男犯罪情節最嚴重,分別判處邱男9年、陳男8年、林女6年8月有期徒刑。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目前在押的邱男3人沒有固定工作、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犯行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11月11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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