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瘋傳深偽片酸「X輸培、不爽別投」!藍粉造假簡舒培質詢 下場慘了

    台北市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資料照)

    台北市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資料照)

    52歲女子崔承蕙涉嫌透過Threads散布台北市民進黨議員簡舒培的深偽質詢影片,將發言竄改成自稱「幹輸賠」、霸凌國民黨縣市公務員,還稱「你不爽就不要投給台北市大安、文山區的我和苗博雅」。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崔涉嫌非法利用簡的個人資料、損害其名譽,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崔女於今年7月23日使用自己的iPhone 11手機,透過Threads帳號,公開散布以深度偽造方式竄改簡舒培議會質詢內容的影片。

    起訴書引述,影片將簡的發言竄改為:「對,我就是會霸凌國民黨縣市公務員的幹輸賠,幹是幹到飽的幹,輸是輸光光的輸,賠是賠光光的賠,我就是要在星期五下午5點告知國民黨縣市公務員,星期一給我交出100萬頁的文件,你不爽就不要投給台北市大安、文山區的我和苗博雅。」

    檢方認定,崔女意圖損害簡舒培的利益,公開散布遭變造的質詢影片,足以損害簡的名譽,涉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加重誹謗罪,請求法院從一重的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並聲請沒收作案手機。

    警方另報請偵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嫌。起訴指出,簡舒培於今年9月2日才登記參選,崔女7月散布影片時,簡尚未登記成為該條文所指的候選人,不能因事後登記參選,回溯認定構成該罪。

    至於偽造文書罪嫌,檢方認為,影片中的發言者確為簡舒培本人,遭竄改的是言論內容的真實性,未涉及冒用名義或變更文書名義人的同一性,難認構成偽造文書罪。這2部分若成立犯罪,均與起訴部分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讀者留言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