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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童年家暴致「雙重人格」退回6歲 好友遭控乘機性侵無罪確定

    現年45歲的女證券營業員小如(化名)因童年陰影,言行有時會不自主退化回6歲小女孩,她控告邱男乘機性交,高等法院更四審改判邱男無罪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現年45歲的女證券營業員小如(化名)因童年陰影,言行有時會不自主退化回6歲小女孩,她控告邱男乘機性交,高等法院更四審改判邱男無罪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現年45歲的女證券營業員小如(化名)因童年陰影,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導致擁有雙重人格,言行有時會不自主退化回6歲小女孩,13年前她將此事告知視若兄長的邱姓男客戶,邱男卻被控利用小如的雙重人格予以性侵,一審台北地院2018年依乘機性交罪判邱4年6月徒刑;案經高等法院多次審理,最高院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四審今天認定無法證明雙方發生性關係時,小如處於6歲的人格,改判邱男無罪確定。

    小如因童年曾目睹罹患精神疾病的姑姑被關進鐵籠,其痛苦掙扎、吼叫的景象歷歷在目而深植腦海,再加上父親對她家暴,以致罹患精神疾病,長年就診,2012年被診斷出重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有幼兒退化症狀,精神時常退化至6歲小女孩的狀態。

    小如於30歲時、2011年起任職於台北某證券公司,招攬邱男為證券客戶,兩人時常透過MSN、SKYPE聊天,雙方以兄妹互稱。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邱男在聊天過程中得知小如的精神病況,而於2013年6月13日中午邀請小如至台北101大樓見面用餐後,將她帶回他工作的公司會議室,同日晚間見小如退化回6歲小女孩的心理狀態、不能抗拒時,強行將她性侵。

    事後小如於心理諮商時,發現她遭性侵的片段資訊,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邱男承認知道小如的病症,但否認性侵,辯稱小如的精神狀況不佳,一直認為自己遭性侵,甚至產生「懷了孩子、但孩子死了」的錯覺。

    一審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邱男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檢察官上訴,主張應以「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論處,加重其刑。

    案經高等法院4度判決,也曾改判無罪,但都被最高法院4度撤銷發回,進入更四審,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合議庭引用歷審的精神醫學鑑定以及心理諮商師、醫師等人證詞,認為小如在小女孩的「次人格」狀態下,仍可「問A答A」針對問題回答,對事情經過也能完整敘述,對外能表現出良好的記憶與表達能力,在描述性侵害事件時,於「主人格」與「次人格」狀態下所描述的内容基本上一樣,並沒有一般解離性人格患者常見的記憶空白現象。

    高院又指出,小如在精神鑑定時,心理狀態已歷經諸多波折變化與事件衝擊,無法認定案發時她正處於人格解離、退化為幼童的狀態,也難以認定2人發生性交時,邱男主觀上知道小如已處於解離狀態,或利用小如精神疾病發作、不能抗拒的機會而乘機性交,或刻意刺激她導致產生解離狀態、壓抑其性自主權再予強制性交,證據不足,故撤銷第一審判決,改判邱男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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