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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河拆橋!靠法扶拿到164萬遺產 女拒繳3萬回饋金遭強制執行

    葉女接受法扶順利分得164萬多元遺產,卻未依規定向法扶會繳納3萬元的回饋金;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強制執行。(記者廖雪茹攝)

    葉女接受法扶順利分得164萬多元遺產,卻未依規定向法扶會繳納3萬元的回饋金;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強制執行。(記者廖雪茹攝)

    葉姓女子因遺產分割官司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申請扶助,事後雙方達成和解,葉女順利分得164萬多元遺產,卻未依規定向法扶會繳納3萬元的回饋金,法扶會多次發函催告均遭退回,最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法院裁定指出,葉女先前因家事遺產分割事件申請法扶,由法扶新竹分會准予第一審扶助並支出律師酬金3萬元。該官司後續於2025年間在法院成立和解,依和解筆錄內容,葉女可分得存款遺產高達164萬2043元。依《法律扶助法》及相關規定,受扶助人若因扶助取得的財產價值扣除費用後超過50萬元,即應回饋部分或全部律師酬金。

    法扶會事後寄發回饋金審查決定通知書及催告函,通知葉女繳納3萬元,但信件均因招領逾期被退回。法扶會遂依法律扶助法規定向新竹地院提出聲請,請求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新竹地院檢視相關和解筆錄與催告信封等證據後,認定法扶會主張屬實且於法有據,因此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並加計確定翌日起算年息5%的利息。本案仍可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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