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買8顆茶葉蛋沒結帳挨告 法官判無罪理由曝
李姓補教師在超商夾了8顆茶葉蛋後未結帳直接離去挨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他神態自若、無遮掩,趕上班及教學動機,也不可能一次吃8顆蛋,因此維持無罪。(資料照)
買茶葉蛋竟惹上官司!李姓補教師在超商夾了8顆、共80元的茶葉蛋卻因趕上班忘結帳。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李男神態自若、毫無遮掩,而且一個人也不太可能一次吃8顆蛋,正常人也可能會疏忽,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
去年4月間,李男在當天下午5點55分走到嘉義一家超商,拿了2個塑膠袋裝了8顆茶葉蛋,隨後直接提著離開。店長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有人沒結帳,認為李男涉嫌偷竊而報警。檢察官起訴主張,李男夾茶葉蛋的動作精確,前後還重複甩湯汁,不可能是不小心忘記。
不過,一審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進店時未背背包,夾茶葉蛋時動作自然,周圍有多名消費者,他也完全沒有躲避或遮掩;李男自稱他是忘了結帳,加上趕著在下午6點半上班,有可能是真的忘記,所以判決無罪。
嘉義地檢署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指出,雖然檢方認為,李男拿茶葉蛋時雖有重複甩湯汁的動作,證明他是神智清楚,但李男拿完茶葉蛋後步伐平穩,也不像心虛逃跑,因此採信李男的說詞,認為買茶葉蛋是為了在生物課上講解蛋的構造給學生看,當時趕著上班,心急之下才忘記結帳。
而且,8顆茶葉蛋價值80元,李男也很難一次吃8顆茶葉蛋,所以他的辯詞不是都沒依據,檢察官舉證無法證明李男有不法所有意圖,因此維持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