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元福袋想抽手機、黃金?他拿到假金鍊控詐欺 直播主獲判無罪
消費者買福袋,抽到非真黃金項鍊,認為對方詐欺。法官判無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彰化直播主陳男去年11月在抖音直播平台向消費者推銷「福袋」,每個福袋售價2000元,有機會抽到iPhone 14、15、16或1兩黃金項鍊。廖男花4000元買了2個福袋,收到打開裡面有一條金項鍊,經檢驗非真黃金,因而報警,他認為直播主涉嫌詐欺取財。但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害人並未提供該抽獎的具體辦法和抽獎時的直播畫面,而該抽獎活動,無保證福袋內一定裝有iPhone或真金項鍊,因此判陳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直播主陳男在網路向消費者佯稱2000元可購買「iPhone 14至16隨機出貨手機福袋」,下單時備註種類,即可按指定出貨,致消費者廖男陷於錯誤,下單2個手機福袋,付款取件後發現收到的是金項鍊福袋,且經銀樓檢驗,非屬真黃金。
陳男辯稱,雖有販售福袋,但並未保證內容一定有手機或金項鍊,而是消費者可「許願」指定種類,達一定金額後抽獎,且福袋內容物價值均高於2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並無該次直播內容可資確認告訴人所述為真,其證述已有疑義。依照告訴人所述,其所購買者為「抽」手機之福袋,內容物確有抽獎券,顯見被告並無保證福袋內一定裝有iPhone或真金項鍊。再以當時金價計算,黃金1公克近4000元,iPhone亦為上萬元商品,以單個福袋僅2000元觀之,與黃金或手機價值明顯不相當,消費者自不可能合理期待每個福袋均含有真金或手機,難認有陷於錯誤之情。消費者事後發現內容不符合期待,不能遽認有詐欺,因此判決被告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