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術世錦賽金牌國手轉任協秘詐領補助 吐回8400元獲緩起訴
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凱鳳涉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考量認罪並繳回款項,予以緩起訴1年,命支付公庫2萬元。(資料照)
曾於2007年奪下台灣首面克拉術世錦賽金牌的前國手張凱鳳,退役後轉任國際裁判、克拉術協會執行秘書,涉嫌辦理杭州亞運代表隊移地訓練時,偽造住宿收據、虛列2名未參訓人員,溢領8400元補助。台北地檢署認定她涉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考量認罪並繳回款項,予以緩起訴1年,命支付公庫2萬元。
現年48歲的張凱鳳曾於2007年烏茲別克克拉術世界錦標賽,奪得女子70公斤以上級金牌,為台灣拿下克拉術世錦賽史上首金。退役後取得國際二星級裁判資格,曾擔任2018年雅加達亞運克拉術代表隊培訓教練,並於2016至2019年間擔任國際克拉術總會女性國際事務職務,2022年再當選克拉術亞洲暨大洋洲聯盟運動委員會主席。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張凱鳳長期擔任克拉術協會秘書,負責協會業務執行及經費報銷。2021年10月,她以參與「2022杭州亞運」名義,向國訓中心申請31人移地訓練補助,原訂10月25日至30日前往宜蘭、台中、屏東、台東及花蓮,經國訓中心審核後,改核准11月8日至13日於宜蘭、台東兩地訓練。
檢方調查,張女明知核准日期已變更,協會仍依原訂10月25日至30日行程,分別前往宜蘭、屏東、台東及花蓮訓練。原訂31名參訓成員中,另有體能教練及選手共2人因故未參加,張女卻仍將2人列入住宿費核銷資料。
依國訓中心補助標準,每人每日住宿費1600元、膳雜費200元,另有交通費7萬200元,核准經費共35萬5400元。張女事後向住宿業者索取空白收據,依核准日期及31人名單填載不實內容,製作5張住宿費收據,另製作移地訓練印領清冊、經費結算表等文件,向國訓中心申請核銷。
國訓中心承辦人員誤信31人均依核准計畫參訓,於同年12月核撥住宿費、膳雜費及交通費,張女因2名成員未實際參訓,額外支出住宿及膳雜費共8400元,事後再向其他參訓人員收回3000元,用以歸還代墊款項。
張女偵查中坦承犯行,檢方考量她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將溢領費用繳回國訓中心,認為以緩起訴處分適當,緩起訴期間1年,另須於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