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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叉貓出事了! 張貼網友判決、照片等個資 影射「戀童癖小草」起訴

    網紅四叉貓(資料照)。

    網紅四叉貓(資料照)。

    網紅四叉貓(本名劉宇席)因與辛姓男子發生糾紛,心生不滿,今年1月間涉嫌於社群平台臉書及Threads上,張貼辛男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等個資,甚至發文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新北地檢署今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罪嫌將四叉貓起訴。

    檢警調查,四叉貓是在今年1月22日、23日間,在臉書暱稱「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及Threads發文,貼出一份士林地院的「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影片」判決,發文指稱,一名網友表示檢舉其粉絲團成功並貼出證明,隨後稱該網友姓名是辛男,經他進入司法判決查詢:「結果又是一個戀童癖小草」。

    不僅如此,四叉貓還刊登辛男的個人臉部生活照,及辛男自行張貼、載有住處資訊的台北市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開辛男的犯罪前科、姓名、照片、住處使用執照等個資。

    檢方認為,四叉貓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雖屬事實,但僅涉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構成誹謗罪;其公開揭露辛男的刑事判決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個資,則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損害他人之利益」處罰要件。

    檢察官認定,劉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嫌、散布文字誹謗、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請法院以較重的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論處;檢方並請法院審酌,四叉貓身為知名網紅人士,竟為一己私怨非法利用辛男個資,損害其人格與社會評價,造成他精神利益受損,兼衡四叉貓具狀陳稱已將貼文刪除及偵查期間犯後態度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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