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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詐團黑吃黑!女警「賓利姐」偷查個資做假筆錄 二審不認索賄求輕判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前警員邱薏瑄被控利用警用系統違法查詢個資,並協助詐團成員「黑吃黑」侵吞贓款,高院今天開庭審理。(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前警員邱薏瑄被控利用警用系統違法查詢個資,並協助詐團成員「黑吃黑」侵吞贓款,高院今天開庭審理。(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前警員邱薏瑄過去開賓利上班,被封為「賓利姐」,卻被控利用警用系統違法查詢個資,並協助詐團成員「黑吃黑」侵吞贓款,一審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要求賄賂、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判不得易科部分應執行11年、得易科部分判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邱薏瑄強調沒有索賄,但坦承因「情感交流」幫當時男友偷查民眾個資,請求輕判。

    一審判決指出,邱女任職中山分局期間,具有協助偵查犯罪等職權,卻自行或應他人要求,以個人帳號登入M-Police系統,違法查詢多名民眾年籍、前科及車籍等資料,部分查詢結果還透過微信傳送他人。

    另詐騙成員郭宣良為侵吞詐騙集團上游1000萬元款項,2023年7月間透過邱薏瑄的男友郭之凡約邱女到台北市一間茶館碰面,希望由邱女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藉此向上游謊稱1000萬元已遭警方查扣,並提出30萬元報酬。邱女則表示可以製作,但要求1000萬元以「7比3」比例分配,由她與郭之凡拿走700萬元、郭宣良分得300萬元,最終因郭宣良認為索價過高而未答應。

    新北地院發現,郭之凡所屬詐團另有一名上游「山河」企圖「黑吃黑」300萬元,透過郭男要求邱女協助,邱女製作假的搜索扣押筆錄,填載查扣「新台幣300萬元」等不實內容,加蓋中山分局單位戳章後拍照傳給郭男,再由郭男轉傳給「山河」。

    新北地院認定,邱女明知未實際執行搜索扣押勤務,不得任意製作不實筆錄,仍要求以700萬元作為製作假扣押筆錄的報酬,郭之凡、郭宣良則共同向公務員行求賄賂,3人犯行事證明確,依法論罪,判邱女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1年徒刑,得易科部分應執行1年,郭之凡應執行2年4月、郭宣良判刑1年6月。

    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審理,邱薏瑄強調自己並未索賄,僅坦承當時因與男友「情感交流」,曾幫忙偷查民眾個資,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全案辯論終結,審判長庭末諭知將於12月15日宣判。

    邱女案發後遭記2大過免職,她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考量相關刑事案件尚未確定,今年4月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待刑事判決確定後再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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