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看診巧遇13年前殺友凶手 受刑人拿原子筆刺頸報復
江季澤在南監看診時,巧13年前的殺友仇家郭定達,為替兄弟出氣持筆刺傷其頸部,遭判拘役50日。(記者王捷攝)
監獄候診區上演復仇記!受刑人江季澤在台南監獄衛生科看診時,巧遇13年前曾槍殺友人的強盜首腦郭定達,他抓起原子筆猛刺對方頸部,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江拘役50日,易科罰金。
郭定達過去擁槍自重,組織強盜集團橫行南部,涉及台南、屏東3起持槍侵宅強盜案。13年前,郭男因購車糾紛,持槍射殺居間協調的林姓男子,在交保後不到1個月,台南市刑大偵四隊會同刑事局等百名警力拂曉出擊,霹靂小組強勢攻堅後,郭男棄械投降,警方當場逮捕郭男等16嫌,並起出制式衝鋒槍等槍枝,他也因身揹41罪重判30年。
遭郭男殺害的林姓死者,是江男已故友人的結拜兄弟,今年1月9日上午,江男前往台南監獄衛生科就診,意外發現郭男也在場,江男為替結拜兄弟出氣,情緒失控拿取現場原子筆,朝郭男左頸猛擊,導致郭男左頸受有輕微傷害,獄方人員見狀立刻上前制止,郭男隨後向警方提告。
法庭審理期間,江男對持筆攻擊坦承不諱,並有監視錄影畫面佐證,法官指出,郭男雖因殺人案判刑確定,但已由法律處罰並入監服刑,江男縱使對郭男犯行不滿,仍應保持理性,卻以暴力攻擊造成對方受傷,實屬不該。法官考量江男坦承犯行,但素行不佳且未與郭男和解,兼衡郭男傷勢非重,及江男智識與經濟狀況,依普通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