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士疑危險駕駛導致車禍?網:自己噴出去
蔡男(紅圈)追撞前方機車。(記者洪定宏翻攝)
18歲蔡姓男子騎機車被控「切車、追撞」,疑似危險駕駛導致車禍,但高雄警方檢視行車紀錄器,初步研判「疑未保持安全距離」,開罰600元至1200元。網友留言說:「被擦撞的那台沒事,結果自己噴出去!」
高雄警方指出,10月8日中午12點多獲報,指左營區發生車禍,調查得知蔡男騎機車沿新庄仔路東向西行駛,疑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同向陳女(56歲)所騎機車負載乘客蔡女(55歲)機車,3人均有擦挫傷,蔡男及陳女均無酒駕。
警方表示,蔡男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開罰600元至1200元,但檢視網傳的前後行車紀錄器影像,難認有蛇行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也未發現蔡男在他車前方或後方以任意迫近、驟然減速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的針對性及連續性,因此顯難具體認定危險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