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零容忍!8旬翁住院打傷護理師 賠償獲緩刑
80歲李姓老翁今年3月在基隆長庚醫院,被控揮拳打傷陳姓女護理師,被法官依李翁犯醫療法判處1月徒刑,得易科3萬元罰金。緩刑2年。(情境照)
基隆市80歲李姓老翁,今年3月在基隆長庚醫院住院期間,被控因急著想出院,揮拳打傷前來勸導的陳姓女護理師。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考量李翁坦承犯行,且已與護理師達成和解、履行賠償,依李翁犯醫療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1月徒刑,得易科3萬元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李姓老翁今年3月14日因病送往基隆長庚醫院胸腔科病房。住院期間,李翁急欲離院而不願接受治療,護理師雖依醫囑進行約束,仍遭其掙脫。李翁隨後因躁動不安,影響到鄰床及鄰房病人。
陳姓女護理師見狀進入病房勸導,希望能讓李翁平靜下來;不料,李翁情緒失控,揮右手出拳打陳姓護理師,致陳女胸壁挫傷。案經陳姓護理師報案後,由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李翁主張他因一時情緒激動犯案,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輕法重」酌減其刑,但法官認為李翁在醫療空間內施暴,破壞醫病關係並影響其他病人權益,客觀上難認有何顯可憫恕之處;不過,審酌李翁犯案時年滿80歲,依刑法第18條第3項減輕其刑,另李已坦承犯行,且與陳姓護理師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依李翁犯醫療法判處1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