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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代役遭丟包台64線慘死 合議庭改組裁定取消現場勘驗

    司機林宇濬(圖中)在台64線丟包温姓替代役,導致温遭4輛轎車輾過慘死,檢方2月依遺棄致死罪起訴。(資料照)

    司機林宇濬(圖中)在台64線丟包温姓替代役,導致温遭4輛轎車輾過慘死,檢方2月依遺棄致死罪起訴。(資料照)

    擁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企管系雙學士的温姓替代役,今年1月25日搭乘多元計程車行經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7.5公里(往板橋方向)時,被司機林宇濬丟包後,遭4輛轎車輾過慘死,檢方2月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宇濬,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新北地院合議庭本同意讓國民法官們到案發現場體驗律師所謂的「立體感、空間感」,經合議庭改組後,今再開準備程序庭評估,裁定取消履勘計畫。

    合議庭裁定指出,本案發生於凌晨2點多、視線昏暗,但履勘排定在下午2點多、日光充足,且須全線封路,與案發實際狀況不同,而台64線為交通要道,封路須改行平面道路近2小時,耗費社會成本甚鉅,對於釐清案情的必要性低,不僅使參審國民法官當眾負擔沉重壓力,更易誤導國民法官以為漫步台64線上很安全,既然已有現場照片、影片為證,加上傳喚證人調查,不必再現場履勘。

    林的律師團是在之前準備程序時,拋出至現場履勘的想法,想要讓國民法官們體驗立體感及空間感,並將林男扣案的汽車,開或拖吊至現場,以還原現場情形;檢方當時反對,但合議庭當時同意將於11月4日下午2時40分至案發現場路肩履勘,但今年8月26日院檢人事年度統一調動,合議庭重組後裁定不赴現場履勘,並預計從11月2日至6日一連5天審理此案。

    檢警調查,25歲温男去年10月於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案發當日到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訪友後,透過Bolt叫車平台叫車;林男於凌晨2時7分承接訂單後,開車載温返回温的板橋住處,途經中和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男突倒臥於後座,林竟於凌晨2時19分,在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往板橋方向)道路線與隔音牆處停下,打開駕駛座車門,命温下車,見温下車倒臥在車尾道路上,即駕車離去;凌晨2時22分至31分,倒臥在快速道路上的温男,連遭4輛汽車輾過,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慘死。

    檢方依遺棄致死等罪嫌起訴林男,至於4名駕駛被控過失致死或肇事逃逸部分,新北地檢署8月間認為罪嫌不足,將4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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