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童塗鴉漢堡店牆面 家長不滿求償刷一星負評「對小孩不友善」挨告
4歲童在知名連鎖漢堡店牆面「作畫」遭索賠, 父親不認錯還留1星負評。(翻攝當事店家臉書粉專)
兩組爸媽帶著家中4歲幼童到知名漢堡連鎖店吃飯,小孩竟在店內牆面上大肆塗鴉,導致牆面受損,事後店家要求賠償維修費遭拒,其中一位父親竟在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還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店家氣炸提告,一審法官判兩對家長須賠償修繕費6300元,且必須撤除網路負評,爸媽不服上訴,仍被二審法官打臉判敗訴。
判決指出,2024年12月8日下午4點多,兩組爸媽帶著孩子間前往某知名連鎖漢堡高雄美術館門市消費時,小孩在內用等候區牆面上以指甲劃線塗鴉,畫出聖誕樹與公主圖樣,破壞原有的裝潢文字設計,店家事後請廠商重新粉刷,並向家長求償6300元修復費用。
雙方到區公所調解時,家長不認錯,雙方調解失敗,其中一組家長的父親還跑到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並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奉勸要嚐鮮同系列的大大慎入,否則會後悔莫及」等文字,店家見狀氣炸直接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兩組家長否認孩子有錯,辯稱監視器畫面短暫,無法確認是自家小孩所為,並主張4歲幼童力氣不足以刮損牆面,認為店家要求重新整面粉刷是「敲竹槓」的行為。
法官認定,監視器與證人均可證實孩童塗鴉事實,考量幼童年僅4歲欠缺識別能力,免負賠償責任,但法定代理人未盡監督之責,判處兩對父母須給付店家6300元。此外,法官認為家長未提及事實經過,逕自以「坑客人」等情緒性用語惡意貶損店家,已逾越合理評論範疇,裁定家長必須撤除Google評論及一星評價。
家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逐一比對店家監視器畫面、現場塗鴉與家長自行提供的孩子平日畫作,結果發現,孩子當時站立位置剛好對應牆上的「短髮女孩」圖案,且該圖樣與家長提出的平日畫作在樣貌與筆觸風格上「完全相符」,加上店員當場親眼目睹並制止,確定塗鴉為孩童所為。
二審法官指出,家長在Google留負評時完全隱瞞孩子塗鴉事實,直接抽象謾罵店家「坑客人」,已超越善意發表言論與可受公評之範疇,極具持續性與擴散性,已嚴重侵害店家商譽,認定一審判決無誤,判家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