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載子上路自撞 父傷子喪命 法院判決出爐
嚴男酒後開車搭載兒子上路自撞,導致兒子傷重不治。(資料照)
嚴姓男子飲酒後駕車搭載兒子上路,卻在中途失控自撞路旁水泥護牆,父子皆受到重創,送醫搶救後,嚴子仍傷重不治,嚴父則保住性命,嚴父酒測值達1.07毫克,幾近爛醉程度駕車,檢方偵辦後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屏東地院認為嚴男承受喪子之痛,深表懊悔,且獲得家屬原諒,傷癒後仍需工作照顧家人,故予以嚴男緩刑機會,可上訴。
嚴姓父子2年多前在恆春鎮宴飲後,由42歲嚴父駕駛轎車搭載20歲的兒子上路,卻在中途失控自撞路邊山坡水泥護牆,因撞擊力道猛烈,父子皆受到重創,經送醫搶救後,顱內出血且身上多處骨折的嚴子傷重不治,嚴父則保住性命,抽血檢測換算成酒測值達1.07毫克,幾近爛醉程度,檢方認為嚴男酒駕上路自撞導致嚴子喪命,實屬不該,應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認為,死者為嚴男親生子,生前的生活照護均由嚴男負責,案發後除承受喪子痛,尚需照顧另2名子女及父親,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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