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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大直美麗華外違規遇盤查 折返挑釁囂張挺胸撞警下場出爐

    楊男還胸撞警。(記者姚岳宏翻攝)

    楊男還胸撞警。(記者姚岳宏翻攝)

    43歲楊姓男子今年6月19日晚間10時許騎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大直美麗華附近路口時,因未開大燈且後座女乘客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楊男不但睜眼說瞎話稱沒鑰匙拒絕配合移車,事後竟還徒步折返現場,再度違規闖紅燈並以胸口連續衝撞員警,最終遭警方實施保護管束,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除收下3張罰單外,還被法院裁罰3千元。

    警方調查,當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長賴新天及警員周克誠、黃凱祥等人在樂群三路與敬業三路口執行勤務,楊男遭攔下後,態度囂張,明明機車上就插著鑰匙,卻頻頻對員警挑釁大喊「沒有鑰匙沒辦法移」、「你幫我移啊」等語,甚至要求員警開單速度快些。

    員警考量該路口車流往來頻繁,為維護交通安全多次勸導請其移至路旁安全處,但楊男依然故我,在警方製單舉發完畢並告誡後座女子不得再搭乘後,楊男先行騎車離去,留下女乘客在原地等待,不料沒多久,楊男竟又徒步闖紅燈穿越馬路回到現場。

    警方密錄器影片拍下,楊男重返現場後,對著現場守望的員警不斷大聲吼叫,更向前以身體逼近,連續用胸口頂撞警察多次,警方見他屢勸不聽,考量現場為交通要道且人車密集,為維持秩序與執勤安全,當場將楊男實施保護管束,隨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函送法辦。

    案經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楊男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行動相加,雖未達強暴脅迫程度,但已影響公務運作,本月裁處罰鍰3千元。若再加上未開大燈、未戴安全帽、不服從警察指揮等交通違規罰單最高4600元,楊男違規還挑釁警察的代價將近8千元,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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