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百公里拆箱全是麵粉 3人運毒瞎忙一場還重判
運毒集團自泰國空運7公斤海洛因被警掉包成麵粉,3男不知被盯上接力運送,台南地院各判5年10月至9年。(記者王捷攝)
運毒集團費盡心思跨縣市運送毒包裹,不知近7公斤海洛因早被警方掉包成白麵粉。台南地院依運輸第一級毒品未遂罪,分別判處涉案陳姓男子5年10月、邱姓男子7年10月,以及另名陳姓男子9年徒刑。
檢警調查,走私集團成員在今年初,將淨重近7公斤的高純度海洛因藏在2箱玩具內,從泰國以航空郵包寄到台灣,包裹運抵台北關時被海關人員識破並全數查扣。辦案人員為緝捕幕後共犯,決定將毒品全數換成外觀相似的白麵粉,再依原定流程由郵差派送,暗中全程監控。
陳男去年底答應以3萬至5萬元代價出面領取包裹,今年1月在台南收件後隨即遭埋伏警方逮捕。集團不知事跡敗露,持續指示將包裹輾轉送往友人處,隨後又以2萬元找來邱男載運包裹,並以6000元代價由另名陳男接手。邱男與另名陳男會合後,一路將這箱「麵粉」開車運到桃園中壢的鐵皮屋拆解,當場遭警方衝入人贓俱獲。
台南地院審理指出,3名被告是在毒品入關後才參與國內運送,且包裹早已被警方扣押並改以麵粉控制下交付,行為屬於著手後無法完成的未遂犯。考量3人皆坦承犯行依法減刑,出面領貨的陳男更主動配合警方追查共犯,再獲減刑;另名陳男雖認罪但供詞反覆,因此量刑最重。
法院除了判處徒刑,也宣告沒收領貨陳男與邱男各1萬元及2萬元的犯罪所得,扣案海洛因銷燬。至於領貨陳男被控走私進口部分,因查無事前參與境外運輸的事證,合議庭不另做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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