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424萬被檢舉詐保 男反告胞妹夫婦「誣告」判決出爐
薛男被親妹妹與妹婿聯手告發「偽造病歷詐保」,獲橋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高雄一名薛姓男子遭遇重大車禍獲賠424萬鉅額保險金,不料事後竟遭自己的親妹妹與妹婿聯手告發「偽造病歷詐保」。薛男雖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反控胞妹夫妻「誣告」並索賠3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法院審理後發現,薛男出院後入住妹妹家時,一張「能坐床邊吃東西」的照片,法官認定夫妻倆告發並非全然無據,判決薛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薛姓男子於2017年8月間遭遇重大車禍,在成大醫院住院治療至9月7日出院,隨後便前往胞妹的家中接受照顧。薛男事後順利獲得泰安產險公司理賠高達424萬餘元的保險金。
薛男在2024年7月間,突然遭到妹婿具狀向橋頭地檢署告發,指控他持有偽造的診斷證明書與病歷「詐領保險金」,涉犯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去年以不起訴處分還薛男清白,但這場至親間的司法大戰早已引燃。
薛男認為親妹妹竟然將照顧期間的隱私告知丈夫,誣告行為讓他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與名譽受損,要求連帶賠償30萬元。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被告夫妻翻出薛男當年出院入住妹妹家時的照片,薛男當時身上早已沒有明顯的包紮固定或外顯傷勢,甚至還能好端端地坐在床邊接受他人餵食。
法官審理後認定,薛男在手術完成2個月後,確實已無受專人照顧的必要,身體回復狀況良好,妹婿張男以其「傷勢外觀並非重大,何以能領取鉅額理賠」為由產生合理懷疑而具狀告發,並非憑空捏造或全然無由,主觀上難認有誣告之故意。法院因此駁回薛男的求償請求,判決薛男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