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不成潑油燒死鄰居判無期 2惡男鞠躬求原諒、稱只是想嚇人
曾鈺偉在開庭前,面對媒體鞠躬道歉、請求原諒。(記者楊心慧攝)
居住淡水的林志銘、曾鈺偉長期失業、經濟拮据,盯上同樓蔡姓住戶,持汽油勒索得手400元,當天下午再度索錢遭拒,竟朝蔡男潑灑汽油點火,造成蔡男全身99%燒傷,送醫不治。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共同強盜殺人等罪,重判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曾男在開庭前,面對媒體鞠躬道歉、請求原諒。
判決指出,2024年12月15日清晨,林男先在淡水某燒臘店偷走店員放在板凳上的五花肉,與不知情的前妻及曾男分食。兩人隨後認為蔡男老實好欺負,上午10時許帶著裝有汽油的寶特瓶登門索錢,見蔡男不開門,便將汽油灌入門縫,並以認識黑道等語恐嚇,迫使蔡男交出400元。
兩人食髓知味,當天下午再度登門索錢,蔡男因身上已無現金拒絕,曾男竟將汽油潑向蔡男胸腹部,再由林男持打火機點燃。蔡男全身起火,造成三度燒傷面積達99%及吸入性灼傷,送醫後不治。
士林地院今年5月宣判,林志銘竊盜罪判拘役30日、恐嚇取財罪2年6月,共同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曾鈺偉恐嚇取財罪判2年,共同強盜殺人罪同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犯罪所得部分,法院另宣告沒收五花肉、勒索所得400元及扣案打火機,其中五花肉因已遭食用,依法追徵價額。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林男與曾男目前羈押中,兩人由囚車押解至法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後悔,曾男表示後悔、願意賠償,甚至主動鞠躬道歉;一旁林男則未回應。
開庭時,兩人承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曾男主張還有就讀國小的女兒,希望能早日出獄,僅對量刑上訴,盼趕緊關一關。林男則說當時只是想嚇人,沒想到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