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撞自己跑了 駕駛未報案仍吃上「肇事逃逸」官司
一輛淺色休旅車左轉未減速,撞上通行的行人。(警方提供)
一輛淺灰色休旅車昨天早上7點多行經八德區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時未減速,撞到過馬路的國中生,但國中生趕著上課離開現場,駕駛下車查看找不到人,由於該國中生驗傷後於晚間報案,警方除對駕駛以未禮讓行人開罰,還以肇事逃逸罪嫌送辦;警方表示,如果駕駛碰到類似情形,最好撥打110由員警到場處理,否則只要行人受傷就可能吃上肇逃官司 。
有民眾開車在介壽路等停紅燈時,行車記錄器錄下該畫面,影片中,學生正在穿越介壽路,未料從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淺灰色休旅車,在沒有減速情況下碰到學生,該名學生並沒有跌倒,隨後趕著上學,駕駛下車找不到人。
警方表示,該休旅車明顯未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如造成行人受傷而逃逸,另涉嫌刑法肇事逃逸罪。
警方表示,由於學生事後受傷報案,警方會將該名駕駛以肇事逃逸罪嫌送辦,也建議民眾發生車禍事故,即使下車找不到人,也一定要打110報警,通知警方到場完成報案程序,以免吃上肇事逃逸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