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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秀燕親信顏迺倫不只洩密還涉貪汙?限制出境抗告被駁回

    前台中市政府祕書處長、現任市府參議顏迺倫。(資料照)

    前台中市政府祕書處長、現任市府參議顏迺倫。(資料照)

    台中市政府祕書處2020年辦理「模擬聯合國」活動,委託廠商負責整體規劃及執行,相關勞務採購金額約150萬元,上月6日驚傳採購案涉洩密,包括現任市府參議顏迺倫等4人被搜索約談,顏迺倫1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她提出抗告,台中地院近日裁定駁回,不過,裁定書中指顏迺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讓外界好奇,是否案情升高,除了原本的洩密還有貪污?

    對此,台中地檢署說,全案目前依涉嫌洩密等案件偵辦中,仍在偵辦階段,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台中地檢署說,現任台中市政府參議顏迺倫、祕書處主任祕書黃雅希、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當時為盧秀燕祕書)等人,因涉嫌於2020年辦理台中市政府祕書處的勞務採購案涉嫌洩密等案件。

    台中地檢署經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陳君瑜檢察官8月6日指揮調查局等單位,持台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台中市政府祕書處及被告顏迺倫等4人住處,約談顏女等4人、同案被告林姓廠商及證人9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檢察官偵訊後,認顏迺倫、李政軒、黃雅希、洪隆益等4人涉犯洩密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其中顏迺倫、李政軒2人分別諭知新台幣15萬元、30萬元具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餘被告及證人則均請回。

    顏迺倫針對遭限制出境、出海提出抗告,強調本案證據非常薄弱,自己就案情已詳實說明,因工作及家人親屬等生活重心均在國內,並無逃亡境外之虞,且早知遭調查局調查,但自2021年至今5年多,已多次出國,從未有滯外不返情形,因有公務在身,因應職務需要,時有前往國外洽辦業務必要,請求撤銷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台中地院認為,顏女偵查中坦承是此案最後決行之人,且當時有主動找威亞策略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來投標等情,已有多位證人證實,堪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因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確實有因本案面臨刑責而滯留海外未歸逃亡之虞。限制出境、出海,於法有據。聲請為無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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