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辦韓國男團演唱會詐金主600萬 名模安妮前經紀人再判3年半
曾擔任俄羅斯女模安妮經紀人的汎迪國際廣告公司負責人趙崇伶,詐取金主600萬元,北院依照詐欺取財罪判3年6月徒刑。(資料照)
曾擔任俄羅斯女模安妮經紀人的汎迪國際廣告公司負責人趙崇伶,過去因假稱找饒舌團體「玖壹壹」及韓國男團「BTOB」開演唱會,找金主投資300萬元後卻沒辦演唱會被判刑1年4月定讞。台北地院今日針對其2017年運用相同手法詐取600萬元做出判決,依照詐欺取財罪判趙3年6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指出,趙崇伶2017年間曾假稱要替韓國男團BTOB、VIXX舉辦演唱會,以及要找韓國男星蘇志燮來台,成功募得500萬元、100萬元。然而,趙崇伶拿到錢以後,卻直接擺爛,最後被投資人提告詐欺,最後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起訴趙,台北地院於今日做出一審判決。
至於被判刑1年4月部分,是趙崇伶在2017年間,對外稱在南港展覽館舉辦「玖壹壹在地人演唱會」,為了包裝謊言,趙崇伶更偽造公司和「玖壹壹」所屬的工作室合約,來說服投資人,並成功募得100萬元、53萬元,但卻根本沒有舉辦演唱會。
此外,2017年間,趙崇伶向倍思公司佯稱,將要替韓國男子團體「BTOB」舉辦演唱會,並偽造公司與「BTOB」所屬經紀公司的合約成功騙取對方的信任,最終騙取倍思公司300萬元,然而倍思公司卻遲遲無法等到趙提出匯款「BTOB」經紀公司的證明,才發現被騙。
針對這2起案件,台北地院一審依2個偽造文書罪判處趙崇伶應執行1年4月徒刑,案經上訴以後維持二審判決,再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