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屋家族通訊行涉地下匯兌與逃漏稅 1.5億詐欺金流曝光
檢方查扣楊男經營通訊行跨國洗錢案相關證物。(嘉檢提供)
嘉義地檢署今天起訴「蘋果屋」家族通訊行涉嫌跨國洗錢案,依犯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楊姓負責人及其3位女友、2位賴姓會計師等6人;檢方表示,楊男等人以經營通訊行作為掩護跨國洗錢、地下匯兌與逃漏稅集團,扣押涉案帳戶餘額956萬餘元,建請法院量處楊男有期徒刑10年以上,楊男其女友孫女8年以上重刑。
起訴6人分別為楊男(46歲)、楊男的3位女友孫女(37歲)、邱女(51歲)、何女(49歲)及兩位賴姓會計師(47歲、46歲)。
本案由嘉檢檢察官黃天儀指揮刑事局偵七大隊及嘉市警局偵辦,源於刑事局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FEIDA365、GSBET」等假博弈貼文詐騙,並匯入款項。
檢警深入分析金流,發現具有典型地下洗錢水房特徵,因此發動三波大規模搜捕行動。第一波於今年4月21日搜索楊男住居所及公司等7處,並聲請羈押楊男獲准;第二波於6月24日搜索孫女等11處住居所,亦聲請羈押孫女獲准;第三波於8月10日搜索涉案的台中市兩位賴姓會計師合署會計師事務所等3處,扣得相關不實發票。
檢方共查獲楊男等12人到案,扣押楊男涉案帳戶餘額956萬3730元及3輛自小客車。
起訴書指出,楊男與其孫姓女友等人表面上經營「蘋果屋」等實體通訊行,實際上則利用企業帳戶交易合理性高之特性,將進入「蘋果屋數位科技」等帳戶1億5639萬餘元詐欺與博弈贓款偽裝成「貨款」,並拆分轉匯1億5575萬餘元至私人及車手帳戶,藉此規避金融機構審查;同時未經許可辦理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264萬9825元。
另為應付銀行風控及逃漏稅,楊男指示兩位賴姓會計師虛構手機買賣,開立不實發票幫助逃漏營業稅共171萬餘元。
檢方指出,楊男、孫女、邱女、何女4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以及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楊男與兩位賴姓會計師另涉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逃漏稅與幫助逃漏稅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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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扣楊男指示兩位賴姓會計師虛構手機買賣,開立不實發票幫助逃漏營業稅。(嘉檢提供)
檢方查扣楊男用來洗錢的相關金融帳戶。(嘉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