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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廢棄物回填5千平方公尺還埋水溝 害造紙廠淹水判1年11月

    男子傾倒廢棄物,毀5千平米土地害鄰廠淹水。(資料照)

    男子傾倒廢棄物,毀5千平米土地害鄰廠淹水。(資料照)

    洪姓男子未領有許可,竟夥同同夥找尋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的私人土地,指揮砂石車傾倒大量營建廢棄物並回填,面積達5094平方公尺,甚至覆蓋水利溝渠導致鄰近造紙廠大淹水。苗栗地院近期審結,依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年11個月。

    判決指出,洪鍵忠於2019年5月中旬起,透過同夥廖男找尋竹南鎮土地後,接洽砂石車司機載運混雜廢棄鋼筋、塑膠管及垃圾袋等營建廢棄物前來傾倒,並僱用不知情的林男操作挖土機整地回填,另找賴男在現場指揮交通與收單。同年5月27日,鄰近的造紙廠發現廠區旁的水利溝渠遭土方覆蓋、下雨無法排水造成淹水,會同水利會勘查報警,全案因而曝光。

    洪男在庭審時矢口否認犯行,推稱全由廖男主導,自己僅幫忙介紹怪手司機。但合議庭檢視對話紀錄與共犯證詞,發現洪男不僅在現場指揮調度、計算工時,還調派鐵板支援,顯為共同主導者,辯詞純屬卸責。

    法官審酌,洪男曾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前科,竟於5年內再犯,且犯後狡辯否認、未合法清除廢棄物,亦未賠償地主與受害廠商損害,依法判處1年11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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