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事件 泰山控告中聯、福壽、福懋、南僑4公司求償10億元
泰山企業行銷副總鈕安澤(右)、委任律師陳政熙(左)今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中聯等四家公司求償10億元。(記者張文川攝)
中聯油脂「致癌油」引發食安風暴,台中地檢署上月18日偵結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油、泰山等4家公司及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等15人,並聲請沒收8.87億元犯罪所得;泰山企業今天赴台北地方法院對中聯等4家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10億元。
泰山的委任律師陳政熙指出,根據中檢起訴書和台北、台中市政府的裁罰處分書,南僑早在5月13日、22日、6月4日就已3次取得苯駢芘含量超標的檢驗報告,但南僑只有私下告知福壽,而南僑、福壽皆未履行向主管機關即時通報的義務;福懋也於5月18日取得台糖發現苯駢芘異常結果後,未履行向主管機關即時通報的義務。
陳政熙說,由於這些公司知悉後的不作為,導致瑕疵油品延遲了2個月才被匡列、下架,造成包括泰山在內的食品業者,在不知情狀況下持續使用問題油品,造成後續產品的收回、庫存銷毀、消費者賠償、營業利益減損、商譽減損的重大損害,目前統計泰山的損失金額已達10億元,因此遞狀求償。
泰山行銷副總經理鈕安澤表示,泰山一開始就是認為,只要商品上市是掛著「泰山」2個字,泰山就必須要對消費者負責,可是實際上整個過程中,從泰山處理消費者爭端到偵查不公開這段期間,泰山無法得知其他公司是在何時取得供應鏈的異常,直到起訴書出來後,泰山再去對照福懋等公司先前的聲明稿和相關新聞,以及泰山4、5月間的大豆沙拉油檢驗報告後,認為泰山不能再沉默,必須透過提告來釐清責任,給員工、消費者一個交代。
泰山指出,南僑於5月中就已多次驗出異常,5月13日檢測福壽油罐車留存採樣油品驗出苯駢芘超標,5月22日複測仍呈超標,之後委託第三方SGS檢驗,6月4日再取得超標結果,但南僑卻同時表示,其油槽原料油及生產成品檢測均為合格;與南僑同樣於4月8、9日接收中聯大豆沙拉油的泰山,4月10日就將自家成品送交SGS檢驗,4月21日取得合格報告,在未取得其他異常資訊的情況下,泰山自然判斷自身產品符合標準。
泰山主張,若南僑於5月中旬首次驗出異常後就及時揭露、通報,中聯及相關股東公司應可同步展開溯源、交叉複驗及風險控管,泰山就有機會重新檢視自身產品與來源。5月中至6月中是能否提前止血的關鍵時間,但異常資訊未能及時傳遞,以致延後整體供應鏈的追溯與風險控管,擴大泰山遭受後續損害。
泰山認為,南僑送驗異常資訊進入福壽及中聯體系後,在6月15日中聯品保聯席會議之前,供應鏈上的不同環節即已陸續出現風險訊號,中聯身為生產與管理端,而福壽、福懋等公司究竟於何時取得何種異常資訊、採取何種處理、是否及時傳遞風險、各自應負何種損害責任?均應透過司法認定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