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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被影射官商勾結!張景森提告黃國昌求償300萬一審吞敗

    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資料照)

    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資料照)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滿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多次指涉,他在任內推動農電共生政策時,與聯合再生能源公司關係密切,甚至影射涉及官商勾結、介入政府標案,提訟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黃國昌所涉言論內容與公共事務及能源政策有關,且主要陳述並非全然無據或顯然不實,判張景森敗訴。

    張景森主張,黃國昌指涉其任政務委員時,就國家能源政策之形成,要求業者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製作簡報,並持聯合再生公司製作的簡報、影片向時任總統蔡英文報告,與業者官商勾結,及其從中牽線使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獲取政府標案,侵害其名譽權,並求償300萬元。

    黃國昌主張,是接獲吹哨者檢舉,指出聯合再生公司董事長洪傳獻為遊說政府推動農電共生政策,找來熟識的張景森並用其人脈、影響力從中協助。黃國昌指出,依吹哨者所提諸多未公開內部資料及政府推動供電政策資料後,認為檢舉內容具可信度,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且言論是善意發表,也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

    至於有關指涉張景森替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獲取政府標案部分,黃國昌認為,過去受訪時他已表示不便評論,且在他查證過程中,發現張景森與大恆律所主持律師陳孟秀是好友,陳目前亦在聯合再生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因此提及此段關係,但自始未表示「原告從中牽線使大恆律所獲取政府標案」。

    北院指出,張景森任職行政院政委期間,就農電共生政策向總統所為簡報,是否是使用利益團體製作簡報等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與政府標案是否合法進行,均為可受公評之事。

    合議庭指出,在參酌訊息截圖、聯合再生公司尾牙照片及名單等卷證後,可知張受到蔡英文指示後,確實找來洪傳獻等業者協助簡報製作,也連續2年參加聯合再生的尾牙,以及其親人張景新曾任聯合再生公司獨董,因此認為黃國昌言論的主要陳述,並非不實,也非無所據。

    至於有關協助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獲得政府標案部分,北院指出,據張景森提告的受訪內容中,黃國昌未曾言及「張景森從中牽線使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獲取政府標案」等語,因此難認黃國昌所為言論屬不法侵害原告權利之侵權行為,故判決張景森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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