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科偵隊長涉洩個資免職 北檢聲押禁見
台北市刑警大隊。(資料照)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長陳冠良,今年7月間被發現,涉提供給吳姓退職警員(房仲業者)他人機密資料,警方經蒐證確認後,陳員與吳男今天被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由於科偵隊長是警方重點勤務單位,局長林炎田至為震怒,依法從嚴查處,記兩大過免職,即予汰除。
台北市刑大科偵隊是負責網路偵查犯罪,及利用最新科技追蹤犯罪行為人行蹤的重點外勤單位,市警局為培養這支專業隊伍,成員擴展到近30人。因此,歷任隊長都需經台北市刑大層層篩選。
北市警察局查察因案受調查人資料時,意外發現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長陳冠良,有多達數十筆的查閱資料中,疑與調查案件無關,經深入追查,查出資料都外流向吳姓房仲業者。
由於陳員涉嫌外洩職務上取得的個資,並再被查出有對價關係,市警局案經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今日指揮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執行搜索,並拘提陳員及吳姓共犯到案,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因陳員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洩密罪、個資法等案,刑警大隊隨即召開考績會,決議予以一次記二大過,陳報警察局逕予免職,斷然汰除。陳員及吳姓共犯經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指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及「毋枉毋縱」之立場。全案後續將配合檢察官指揮從嚴查辦,持續深入釐清個資流向,及疑涉有對價關係等案情,以維警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