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悲情婦才告贏小三獲賠 結果小四又冒出來
新竹悲情婦才告贏小三獲賠,結果小四又冒出來!(情境照)
新竹陳姓婦人結婚超過35年,先生張男卻持續拈花惹草,經她提告張男與小三獲賠35萬元後,又發現張男與小四的親密合照,且張男後來索性不給生活費,有錢就與小四買情趣用品或暢遊全台飯店,陳女再向新竹地院提告,法官再判張男需賠償20萬元。
結婚超過35年的陳女說,先生張男107年起沉迷網路交友,並與王女逾越正常朋友交往,經對二人提起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訴,新竹地院判二人需連帶賠償35萬元確定。
陳女原本期待先生能痛定思痛反省己過,不料日前卻無意間看到其手機相簿裡,自109年12月起竟與林女貼臉、親臉、摟肩、牽手、靠身、愛心擺拍等親密合照。
不只如此,張男還有多達8次匯款、每次金額為1萬6000元至2萬6000元不等款項給林女,枉顧她多年來苦心持家,一方面張男斷然拒絕提供家庭生活費,對她冷言冷語,另一方面又於網路購買情趣用品與飯店旅宿票券,與林女至全台各地暢遊,二人長期有不當外遇私情,已持續超過4年之久,她憤而要二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法官審酌張男前於另案侵害配偶權事件,判決應連帶給付妻子精神慰撫金35萬元後,仍繼續為本案行為,其破壞妻子婚姻及家庭,情節重大,再判賠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