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館叔叔」梁恩睿猥褻性侵3幼女重判25年 民事再賠500萬
台北市立美術館前員工「美術館叔叔」梁恩睿,被控猥褻、性侵未滿12歲的三姊妹多次。基隆地院判梁男須賠償三姊妹及其父母共台幣500萬元。(情境照)
台北市立美術館前員工「美術館叔叔」梁恩睿,涉嫌利用協助照顧友人家中幼童之機會,於2022年至2023年間,對未滿12歲的三姊妹(甲女、乙女、戊女)伸出魔爪,多次進行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甚至違反意願拍攝性影像。刑事部分,梁男已被依犯加重性交等罪,判處25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梁男須賠償三姊妹及其父母共台幣500萬元。
判決指出,梁男當時為三姊妹母親友人的朋友,竟趁協助共同照顧幼童期間,在桃園市及基隆市住處,對當時年僅9歲、8歲、5歲的三姊妹施暴。梁男被控不僅以情趣用品插入、手指及生殖器侵犯,更逼迫幼童相互為性行為,並將過程錄下,惡行令人髮指。
遭逢重大創傷的三姊妹事後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經台大醫院診斷分別患有依附關係障礙、急性壓力反應等創傷症狀,目前仍由基隆市政府安置於寄養家庭,且須長期接受心理諮商至成年。其父母亦因身心崩潰、無力撫育,家庭關係面臨鉅變。
基隆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梁男犯行惡劣,嚴重破壞幼童身心健康、貞操權及性自主權,不法侵害其父母的親權法益,判決梁男應賠償甲女200萬元、乙女200萬元、戊女80萬元;另需賠償三姊妹之父母各10萬元,合計50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