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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客變室友!女子控遭硬上 卻因衛生棉這件事敗訴

    法官查明女方案發後仍使喚徐姓恩客買衛生棉,且室友聽見兩人嬉鬧,認定證據不足判無罪。(資料照)

    法官查明女方案發後仍使喚徐姓恩客買衛生棉,且室友聽見兩人嬉鬧,認定證據不足判無罪。(資料照)

    酒店小姐曾與徐姓恩客性交易,又與男友住進徐男的公寓,去年她淚訴遭徐男性侵,但台南地方法院發現,女子在事後又使喚恩客幫買衛生棉、借機車,認定缺乏性侵證據,判徐男無罪。

    徐男曾花錢與這名小姐性交易,後來該女子交了男友,為省房租便帶男友與徐男等人合租台南一處公寓。小姐指控,去年5月底她酒醉下班回房,徐男趁男友出門時闖入硬上。她稱當時不想破壞室友關係而隱忍,事後才向男友吐露實情。

    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在五月的事件後,女子六月中旬仍頻繁傳訊給徐男,不僅要求對方晚點回家幫忙買衛生棉,還向對方借機車出門,甚至要徐男代墊轉帳給男友。雙方互動極度輕鬆自然,女方完全未展現遭性侵後的恐懼,與常理嚴重不符。

    女子另控訴去年7月初,徐男在廚房強拉她進房性侵。但同住室友作證,案發時在房內聽見兩人在廚房發出長達5分鐘的嬉鬧笑聲,宛如男女打情罵俏,之後兩人一起進房間,這與女子宣稱遭強迫的說法不符。此外,男友出庭證稱對5月性侵一事根本不知情,直到案件起訴才聽人轉述,當庭戳破女方謊言。

    雖然事發隔天女子與男友找其他室友對質,徐男也傳訊道歉承認行為造成不快。但法官認為,道歉訊息僅能證明徐男明知室內有男友,仍逾越分際邀約發生關係,行為確實不妥,但無法據此推論有施加強制手段。因現有證據無法形成有罪心證,最終判決徐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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