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滾床單案」開庭痛哭遭反噬 淚訴被節目挖出她緋聞對象
周玉蔻今出庭並在法庭上痛哭。(記者楊心慧攝)
4年前的「晶華滾床案」,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提告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判兩人各1年半。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開庭,周玉蔻談到此案對她飽受折磨,甚至在法庭痛哭說,事發後政論節目挖她過去的事,甚至還拿她過去的緋聞對象來講,「那個男性後來結束了生命」,並說這是她首次講出這件令她痛心的事。
2022年9月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周玉蔻、蔡玉真被控分別在民視節目、個人臉書揭露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的姓名、婚姻、職業、照片等個資,指稱張淑娟曾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過從甚密「是滾床單女主角」。一審台北地院將周、蔡依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各判1年6月徒刑。
二審高院今開庭,檢察官表示,此案與台北市長蔣萬安選舉有關,周玉蔻、蔡玉真身為資深媒體人卻查證不足,應要更為謹慎;兩人利用媒體人的身分,情節嚴重,至今仍冠冕堂皇推託,利用名嘴、節目,對告訴人造成無法抹滅的傷害。
張淑娟的辯護律師主張,此案沒有和解,且屬帶狀情況,消息廣泛在全世界流通,對張造成莫大傷害,請求加重其刑。
張淑娟則稱讚審判長優秀,對此案用心的詢問許多細項,並批周、蔡傳許多證人,卻反被證人打臉;她過去家境貧窮才會當空服員端盤子,清清白白卻被汙衊,至今無法和解就是兩人仍在辯解,每次出庭都讓她痛苦,她們根本就是用言語殺人。
周玉蔻的辯護律師主張,盼審判長改判無罪,若有罪請易科罰金,被告在媒體圈勇於發言,且節目是預錄,節目可自行刪減內容,被告當時四天後也有道歉,只是對方不接受。
張淑娟上次開庭時受訪對媒體表示,「高院應該要讓我把衣服穿回去,我4年都沒有穿衣服」。周玉蔻在法庭上大哭,直呼自己4年也沒有穿衣服,更沒有想傷害張淑娟,只是此案的證人不願意證明,至今她仍在媒體崗位上,是因她活在戒嚴時期,當時沒有真相,身為媒體人只要新聞有新進度就應深入追查。
周玉蔻邊痛哭說,自己比張淑娟痛苦100倍、1000倍,此案對她也造成名譽上的傷害,自事件發生後,政論節目將她的過去都挖出來講,甚至還挖出她過去的緋聞對象來講,「那個男性後來結束了生命」。
周說,她從未對外談及當時被政論節目討論的事情,如今看到蔡玉真現在的模樣也令人難過,她是位很優秀認真的媒體人。周玉蔻強調,自己並無調查權,每次開庭她都很難過,她相信了和她講的這些人,她很抱歉,但至今她仍記得講述這些內容的相關人士及內容。蔡玉真則一語不發,低頭啜泣,不願再做陳述。
審判長諭知辯論終結,全案定於9月29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