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工頭為4500元割頸棄屍 殺人、搜刮金飾變賣判無期逃死
工頭施旻成殺人棄屍案今宣判,橋頭地院依「殺人罪」與「竊盜罪」分論併罰,施男被判處無期徒刑避開死刑。圖為被害人家屬悲痛認屍。(資料照)
高雄市去年發生一起因僅僅4500元工資糾紛,竟演變成慘絕人寰的殺人棄屍案!鐵皮工頭施旻成將被害人方男推落樓梯、重擊至昏迷,更在載運途中殘忍割斷其頸動脈致死;事後施男甚至搜刮死者身上的黃金項鍊與戒指變賣25萬多元,並將遺體載往屏東滿州鄉棄屍。橋頭地院昨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施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旻成以施作鐵皮工程為業,聘請方姓男子擔任水泥工。去年1月方男催討被積欠的4500元薪水,同月27日下午,2人於鳳山區黃埔二村一處房屋協調債務。期間,施男開口欲再借款10萬元被拒,竟心生不滿,趁方男下樓時從後方狠踢其背部,致方男滾落樓梯陷入昏迷。
冷血的施男隨後將昏迷的方男拖上自小貨車,清理現場血跡後駕車離去,車行至苓雅區體育場路與輔仁路口時,發現方男有甦醒跡象,竟狠下心拿水果刀瘋狂刺擊方男頭頸部,當場刺斷右總頸動脈,導致方男大量失血慘死。
施男殺人後將遺體載回住處,動手取下死者佩戴的黃金項鍊與黃金戒指,隨即騎車前往左營大路的銀樓變賣,現領25萬多元贓款。當晚施駕駛自小貨車載著遺體至屏東縣滿州鄉棄屍。
檢察官認為施男在將人踢下樓梯時,就已經產生了「強盜財物並殺人」的犯意,後續一連串殘酷行為皆為強盜死者金飾,因此依最輕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的「強盜殺人罪」起訴。不過,法官審理後認定,施男殺人與拿取金飾變賣的行為,在因果關係上屬於「殺人後臨時起意竊盜」,不符合強盜殺人罪的法律要件,最終法律適用改以「殺人罪」與「竊盜罪」分論併罰,施男因此避開死刑,殺人部分判處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