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工程師月薪20萬沉迷夾娃娃機 妻控家暴、分房10年判離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阿強未表達挽留意願,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資料照)
男子阿強(化名)為竹科工程師,月薪約20萬元,但妻子阿惠(化名)指控,阿強於小孩出生後,出現情緒失控、家暴、沉迷夾娃娃機等情形,家中更堆滿夾取物品,多次溝通未改善,提起離婚訴訟。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阿強未表達挽留意願,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
阿惠表示,2人於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她為業務銷售員,月薪4至5萬元,阿強為竹科工程師,月薪約20萬元。婚後家庭生活原本平順。
但阿惠指控,阿強自2015年起出現家暴行為,只要情緒一來就會砸東西、拿書本丟小孩、拿電風扇砸她,並曾拿小板凳砸老大;2019年起,阿強更沉迷夾娃娃機,甚至予以投資店家,置家庭生活於不顧,並將夾娃娃之物品堆滿家中客廳、廚房,造成住家環境雜亂不堪。
阿惠表示,她多次跟阿強溝通,都未獲得回應改善,且自老二出生後,阿強即藉口工作壓力大,雙方分房已10年,並無性生活。
對於妻子提離婚訴訟,阿強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希望剩餘財產一併談好,親權部分請求參酌家調官報告,同意由阿惠擔任主要照顧者;僅對阿惠要求的子女扶養費過高有意見,主張他目前每月給付每人各1萬4000元,如酌定為1萬4000元亦能接受。
法官認為,阿強於離婚訴訟審理期間,對阿惠無任何挽留,並已另提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亦無共同維持婚姻之意願,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因此,阿惠訴請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