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竹科工程師月薪20萬沉迷夾娃娃機 妻控家暴、分房10年判離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阿強未表達挽留意願,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資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阿強未表達挽留意願,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資料照)

    男子阿強(化名)為竹科工程師,月薪約20萬元,但妻子阿惠(化名)指控,阿強於小孩出生後,出現情緒失控、家暴、沉迷夾娃娃機等情形,家中更堆滿夾取物品,多次溝通未改善,提起離婚訴訟。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阿強未表達挽留意願,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

    阿惠表示,2人於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她為業務銷售員,月薪4至5萬元,阿強為竹科工程師,月薪約20萬元。婚後家庭生活原本平順。

    但阿惠指控,阿強自2015年起出現家暴行為,只要情緒一來就會砸東西、拿書本丟小孩、拿電風扇砸她,並曾拿小板凳砸老大;2019年起,阿強更沉迷夾娃娃機,甚至予以投資店家,置家庭生活於不顧,並將夾娃娃之物品堆滿家中客廳、廚房,造成住家環境雜亂不堪。

    阿惠表示,她多次跟阿強溝通,都未獲得回應改善,且自老二出生後,阿強即藉口工作壓力大,雙方分房已10年,並無性生活。

    對於妻子提離婚訴訟,阿強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希望剩餘財產一併談好,親權部分請求參酌家調官報告,同意由阿惠擔任主要照顧者;僅對阿惠要求的子女扶養費過高有意見,主張他目前每月給付每人各1萬4000元,如酌定為1萬4000元亦能接受。

    法官認為,阿強於離婚訴訟審理期間,對阿惠無任何挽留,並已另提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亦無共同維持婚姻之意願,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因此,阿惠訴請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