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衝突推倒同性伴侶致死 女涉傷害致死判刑9年8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市新莊區駱姓女子去年2月因與同性伴侶邱姓女子發生爭執,過程中把邱女推倒在地,導致邱女後腦杓撞擊地面,受有左側枕骨至顱底前後向線性骨折傷害,造成邱女腦損傷而當場死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駱女9年8月徒刑。
據了解,駱女有多次家暴紀錄,2021年她因故和邱女爭執,以酒瓶、菸灰缸砸向邱女,還抓她頭撞牆壁,但因後來撤告,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警調查,去年2月4日凌晨,兩人在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同居處所內,又發生言語爭執過程中,駱女將邱女推倒在地,導致邱女後腦杓撞擊地面,受有左側枕骨至顱底前後向線性骨折傷害,造成邱女腦損傷而當場死亡。
不僅如此,檢警查出,駱女還涉持撞球桿痛毆邱女頭部、身體,還用打火機燒衛生紙,並把燃燒的衛生紙拿去燒她頭部;但據了解,由於鑑定人出庭時證稱邱女被推倒、後腦撞擊地面即因上述原因死亡,也因此,駱女後續行為與邱女死亡結果無關。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駱女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刺激、犯罪手段關係、犯罪所生損害,駱女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犯罪後態度,並考量她社會復歸可能性等一切情狀,量處9年8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