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罵「X你娘」 三合院裡判無罪、樓梯間判拘10日
同樣是罵鄰居「X你娘」,施男獲判無罪,陳男判處拘10日。(資料照)
彰化施男與鄰居施女,因垃圾問題發生糾紛,施男在掃落葉時對施女口出「X你娘」。施女報警,檢方以公然侮辱罪嫌對施男提起公訴。
審理的法官說,被告對告訴人說「X你娘」難免會造成告訴人心理或精神上的不悅或難堪,惟考量行為地點是在三合院大門內,當場實際見聞者「至多1人」,傳播或發散的可能性甚低,且非長時間反覆或持續的恣意謾罵,實未必會直接貶損他人之社會名譽人格,而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審酌後判決無罪。
另一案件,陳男與告訴人曾女住在同一棟住宅大樓,因曾女飼養的小狗經常在樓梯間便溺,在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5樓樓梯間,對曾女共4次辱罵「臭俗仔」、「X你娘」等語。
法官認為,被告接續多次公然辱罵,斟酌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惟鄰里糾葛難解,而未達成調解,判處拘10日,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