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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深夜遭父趕出家門枯坐社區大廳 母聲請改定親權獲准

    男子疏忽照顧兒子,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改由其前妻單獨行使監護權。(記者周敏鴻攝)

    男子疏忽照顧兒子,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改由其前妻單獨行使監護權。(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市1名男子8年前離婚,取得未成年兒子監護權,後因他常常約友人喝酒、打麻將,疏忽照顧兒子,兒子甚至曾於大半夜揹著書包進不了家門,而在社區大廳枯坐,讓男子前妻氣得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桃院考量男子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已裁定改由母親單獨行使監護權。

    男子於2018年12月間離婚,當時協議由男子單獨行使、負擔兒子的權利義務,裁定指出,男子前妻指控,男子2024年開始養成賭博習慣,常常深夜飲酒或打麻將,導致無法妥善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甚至因男子與社區其他住戶關係不佳,連他兒子在社區活動時,都曾遭到排擠。

    男子前妻去年10月間某天深夜,接到兒子電話,她指出,當天男子將兒子趕出家門,讓兒子只能揹著書包坐在社區大廳,她因此接走兒子同住;之後兒子都由她照顧,她也會定期帶兒子回老家探望祖母,至於男子則未曾與她聯繫協調照顧等事宜。

    桃院審理期間,男子未到庭,經桃院委託社工訪視評估認為,男子前妻經濟狀況穩定,已實際照顧兒子半年,建議由她擔任親權人,較符合幼童利益。

    法官認為,男子未積極與前妻協調會面或探視方式、未主動關心兒子生活情況,難認他具有積極行使、負擔親權的意願;審酌男子前妻已與兒子一起生活約半年,改由她繼續照顧,最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已裁定改由她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孩子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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