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偷拍案起訴續押 常如山提抗告「談和解不方便」遭駁回
愛爾麗偷案,愛爾麗總裁常如山(中)、特助張元齡(右)、針孔業者謝金亨(左)聲押禁見。(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愛爾麗連鎖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等人,被控在多家診所安裝針孔偷拍病患隱私部位,被害人高達99人,包括4名未成年,上月25日新北地檢署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及非公開活動、兒少性剝削、違反個資法等164罪提起公訴,對常如山具體求刑14年;隔天移審新北地院後續押禁見3個月;常如山提抗告,希望能交保以便與被害人洽談和解,但高等法院認為,和解事宜可委託他人辦理,未必要親自出面,駁回其抗告,常如山確定羈押禁見3個月。
起訴指出,常如山等人自2019年至2025年12月間,於台北松江、忠孝店、新北永和、新莊、板橋、林口店及台中崇德等共7家分店的診間角落,裝針孔偷拍消費者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位。
直到今年5月1日,1名女顧客到板橋店進行醫美療程時,無意間發現針孔攝影機而揭發,檢警發動數波行動,6月25日偵結起訴常如山等7人,包括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以及陪同滅證的謝金亨妻子、兒子。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3人於偵查時即被聲押獲准,起訴後皆續押禁見3個月。
常如山針對羈押禁見處分提出抗告,主張他已深切檢討、亟欲改善,會坦然面對司法,承擔民刑事責任,願與被害人及相關消費者和解,羈押將過度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和訴訟防禦權,亦違反比例原則,使他難以洽談和解。
常如山還以他熱心參與公益來說嘴,主張他長期投身公益,曾捐贈各式消防勘查車、勤務指揮車、救護車給各縣市政府,還建造救生船艇,協助海上救難,也捐助弱勢、偏鄉,長期投入資源於支持警政、反詐騙等,深知自己對於公司內控與法遵機制的缺失責無旁貸,願意盡一切努力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素行良好、積極配合辦案,請求高院撤銷一審羈押裁定,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他必定配合。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長期投入公益、捐贈、參與警政防範詐騙等,與羈押之判斷沒有必然的關聯,洽談和解可以委由律師或集團其他主管出面處理,未必須由常如山親自出面,原審依卷內證據及相關供述,認定勾串證人、滅證之虞仍未消滅,有羈押禁見的原因與必要,沒有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