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2學童昏迷、酒駕拒測竟放人回家! 花蓮警承認疏失
廂型車陳姓車主是萬榮鄉公所約用員工,昨午休時間疑似喝酒撞上2學童騎乘的電輔車,造成2童重傷昏迷。(警方提供)
「可惡至極!酒駕肇事的是鄉公所約僱人員,竟然喝酒後再酒駕上班,還拒絕酒測,事後現行犯還可以回家」!花蓮萬榮鄉公所約用陳姓員工昨午休時間喝酒後,準備返所上班打卡的半途中,撞上2國小學童造成重傷,2男童至今昏迷不醒!對此警方今天也認疏失,會檢討酒駕案件處理、並落實標準程序。
花蓮萬榮鄉昨天中午12點55分,2名萬榮國小11歲彭姓、12歲楊姓2學童相約,同騎一輛電輔車前往明利國小的PU跑道練跑,途中卻被箱型車撞上,現場血跡斑斑,其中1童肋骨還斷了8根,腸胃破裂,被送往慈濟醫院開刀急救,到今天早上仍昏迷未脫離險境。
彭姓男童外公陳長旭是萬榮鄉西林村長,為警職退休,陳長旭質疑,肇事者拒絕酒測就表示他有喝酒開車,警方雖然有依據他拒絕酒測開單,但是帶回分局處理後,只依據測試平衡感等程序,就逕行認定並放人回家,「這種事應該請示檢察官,不是憑警察說可以就可以回去」。
對此鳳林警分局今天表示,案發後員警到場完成傷者救護、事故現場採證及交通疏導等處置,由於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依法舉發,並製作酒後駕車當事人觀察紀錄表,全程錄音錄影。
警方表示,第一時間處理員警未即時報請檢察官聲請鑑定許可辦理強制抽血採證,處理作為與規定不符,確有疏失,分局已調整處理人員,並追究相關主管幹部考核監督責任,同時全面檢討並強化交通事故及酒駕案件處理機制,落實標準作業程序,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該案屬致人受傷之交通事故,為釐清案情及兼顧證據保全,目前分局已報請花蓮地檢署聲請鑑定許可,依法辦理強制抽血採證,全案持續依法偵辦中。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2名男童騎乘的電輔車扭曲變形,地上還留下血跡。(警方提供)
萬榮鄉公所約用陳姓員工的車,撞電輔車撞到右邊車頭損毀,撞擊力道很大。(警方提供)
撞人的陳姓萬榮鄉公所約用員工,第一時間拒絕酒測,被警方開單。(警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