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要求女病患「掌心寫名字相貼、額頭相頂」 精神科名醫起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男醫師行為已經逾越界線,涉犯強制猥褻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記者吳昇儒攝)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男醫師行為已經逾越界線,涉犯強制猥褻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記者吳昇儒攝)

    台北市某教學醫院精神科C姓男醫師被控於2020年起,不顧女病患意願,利用醫師權勢,要求患者額頭相頂、擁抱等方式進行治療。甚至要對方在手心寫上名字後,貼在自己手上,甚至贈送醫師袍給該名女患者。直至去年,女患者決定不忍了,到警局提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男醫師行為已經逾越界線,涉犯強制猥褻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被害女病患指控,自己從學生時代就接受該名醫生治療,直至2020年起,治療方向感覺變了調,開始有些特別要求。其中包含2人必須在手心內寫上名字,然後互相緊貼,代表治療開始;有時醫師會要求必須額頭互碰,距離近到隔著口罩也能感受到對方呼氣,診療結束後還必須互相擁抱。

    若是在相談的過程中落淚時,醫師還會直接伸手觸碰自己臉頰拭淚,甚至連繡有名字的醫師袍也說要送給自己,並稱這樣代表擁抱。

    被害女子進一步向檢察官表示,直至2025年間,醫師突然要求自己不要穿短褲在椅子上動來動去,後來又為了這件事情道歉,讓自己感覺不適,認為先前遭到猥褻,因此對醫生提告。

    被控醫師應訊時,無奈地否認所有指控,宣稱是女患者要求以掌心相貼等碰觸方式才能開始進入療程,而幫患者拭淚是因為當下診間沒有衛生紙,只能先用手幫忙擦拭,從來沒有對病患有不禮貌的想法或舉動。

    檢察官調查後,不採信醫師說詞,認為醫病雖需建立一定程度的信任關係,但仍應保持身體界線,若是病患主動要求接觸,醫師也應將狀況通報給醫院。

    檢察官認為,被害女病患曾拒絕身體接觸,但又不敢改找其他陌生醫師,只能在醫師權威下忍受心理不適,故依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罪,提起公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