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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人走斑馬線被撞急救8小時不治 賓士駕駛送辦

    吳姓婦人過馬路時遭到賓士車撞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後一度恢復心跳,仍於昨晚8時許傷重不治。(記者陸運鋒翻攝)

    吳姓婦人過馬路時遭到賓士車撞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後一度恢復心跳,仍於昨晚8時許傷重不治。(記者陸運鋒翻攝)

    吳姓女子昨天中午在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過馬路時,遭到蔡姓男子駕駛的賓士休旅車撞上,導致頭部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吳女送醫急救後雖一度恢復心跳,但急救8小時後仍傷重不治,而蔡男除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外,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死亡也將吊銷駕駛執照。

    大安警分局調查,未婚且獨自居住的56歲吳女,昨午與林姓友人在公館用餐後,準備步行前往古亭一帶,不料在過師大路125號前行人穿越道時,駕駛賓士休旅車的35歲蔡男,疑似未完全減速停車撞上吳女,民眾見狀連忙報案。

    據查,警、消到場發現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且失去呼吸心跳,隨即實施CPR心肺復甦術後,送往台大醫院搶救,吳女一度恢復心跳,仍於昨晚8時許病況急轉直下、宣告不治,警方已通知家屬製作筆錄,檢方今相驗後,研判死因為顱內出血導致死亡。

    據知,蔡男雖無飲酒、駕駛執照正常,而賓士休旅車是其任職的機械公司所有,他供稱行車當時直視前方,未注意到吳女從斑馬線右側走出才會釀禍,警詢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本案肇事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已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12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1萬80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蔡男駕駛賓士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時,撞上走在斑馬線的吳姓婦人。(記者陸運鋒翻攝)

    蔡男駕駛賓士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時,撞上走在斑馬線的吳姓婦人。(記者陸運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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