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藥先朗讀成分?女童家長控保健室護理師霸凌判敗訴
女童家長控校護刁難擦藥、打疫苗拒絕迴避,致其受創求償30萬9215元,法院認屬行政疏失非霸凌。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台南某國小女童指控保健室張姓護理師長期刁難,導致罹患創傷心理疾病,家長提告求償國賠,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部分請求逾期且不構成霸凌,判決女童家長敗訴,全案不能上訴。
6年前,女童因遺失視力檢查單向護理師索取,遭嚴詞責備;後續受傷前往保健室擦藥時,又被要求必須朗讀藥品成分才能上藥。這些事件讓女童心生畏懼並開始拒學。家長控訴護理師行為失當,造成孩子心理嚴重受創,提告要求護理師與校方連帶賠償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共30萬9215元。
隔年開學,護理師未主動幫女童量測身高體重,僅請同學轉交空白單據。而在辦理流感疫苗接種時,校方考量師生糾紛,特地外聘人員支援並商請張女暫時迴避。然而張女以堅守崗位為由強烈拒絕離開現場,導致女童因恐懼放棄在校接種。家長認定此屬持續性的針對霸凌。
法院調查指出,前兩起事件提告時已超過2年法定時效。至於未量身高體重與疫苗爭議,主因是女童請假未到校。護理師未主動追蹤測量,且不服從校長指示迴避,雖涉有怠忽職責與違反規範的行政疏失,但主觀上並無故意排擠的犯意,先前的行政訴訟也已撤銷霸凌認定。
判決強調,國家賠償需具備不法侵害之前提,教職員態度不佳或溝通不良,雖已受校方申誡處分,但與法定霸凌所指的持續性敵意環境有所不同,因此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