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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疑女友「討客兄」 醋男持槍追情敵再搶車拒捕

    警方在小港區逮捕持槍搶車的潘姓男子。(資料照,民眾提供)

    警方在小港區逮捕持槍搶車的潘姓男子。(資料照,民眾提供)

    潘姓男子懷疑高姓女友「討客兄」,他持槍找吳姓男子「討說法」,吳男見對方有槍拔腿就跑,躲在草叢報警,警方到場後救出吳男,並與潘男發生警匪追逐,過程中,潘男拿槍躲進大寮區某工廠,逼員工「換車」,但最後仍被警方逮捕並起獲長、短槍及8枚子彈,一審被判刑6年6月,潘不服上訴被駁回。

    判決指出,去年5月9日凌晨3點多,潘姓男子懷疑女友和吳姓男子到鳳山區某摩鐵開房,他循線找到摩鐵後,逼吳男出來給個說法,吳男見潘男手上有槍,二話不說拔腿就跑,潘男見狀追上前去,吳男則躲在摩鐵附近的草叢報警求援。

    警方到場後救出吳男,並根據吳男提供的線索鎖定潘男及他騎乘的機車進行攔查,期間,警匪爆發街頭追逐,潘男為躲避警方追緝,躲進大寮區某木材工廠,潘男見工廠有一輛小貨車的車鑰匙未拔,便上前打開車門坐進去,發動車子準備離去,工廠員工見狀上前攔阻,被潘男拿槍比劃示意他不要管閒事滾一邊去,員工見他手上有槍,只好放任他搶車離去。

    但潘男逃了2小時後就被警方逮捕,並在他機車的置物箱內起獲槍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潘男坦承犯刑,被法官依槍砲、恐嚇等罪判刑6年6月;潘男認為一審判刑過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原審量刑並無違誤或不當,駁回潘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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