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狼父性侵未成年繼女 少女痛心喊不原諒 一審判刑4年
台南一名狼繼父偕妻子、繼女到台南一家汽車旅館,他趁妻子外出時性侵繼女得逞,台南地院判刑四年。(示意圖,與本案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市於2022年4月發生一起令人不齒的性侵案,1名男子與妻子帶著未滿18歲的繼女到台南市安平區1家汽車旅館,男子竟趁妻子外出購物之際,在房間內強拉繼女上床、並脫去繼女衣褲性侵得逞。台南地院審結判這名狼繼父4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男子與受害少女的母親於2019年間結婚,成了少女的繼父,2022年4月11日下午2點多,男子與妻子、繼女一起到台南市安平區1家汽車旅館。男子竟趁著妻子外出購物的空檔,色心大起在房間內對繼女性侵得逞。事後繼女向其母親及外婆哭訴繼父對她伸出狼爪,警方獲報後依法查辦。
南院合議庭審理指出,男子坦承性侵繼女的犯行;受害少女的下體內採集檢體化驗出與繼父相符的DNA型別,加上旅館及妻子外出購物的監視器畫面證據,佐證男子犯行。對此,受害繼女痛心地向法院表示:「我不會原諒被告,請從重量刑!」。法官審酌男子身為繼父,竟性侵繼女,對繼女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依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與對少女性侵罪判這名狼繼父4年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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